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科員職代)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19~2022-08-22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工作認真、主動積極及品德操守良好,配合度高。 4.具公文寫作及行政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及第5條之情事。 6.本職缺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
工作項目 | 1.辦理差勤及加班管理(含差勤系統操作)。 2.防疫請假處理。 3.出國案件處理(含出國計畫及預算編列、出國案件統計等)。 4.其他綜合性業務。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
聯絡E-Mail | wen31414@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至本處網站/首頁/就業資訊(https://www.epza.gov.tw/info.aspx?pageid=fb7b56f7a69ce4bc&cid=646aa74271f313dc)下載報名表及履歷表。 2.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履歷表(自傳務必填寫)、最高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檔案請勿大於10MB,以免無法傳送),並請將相關電子檔案掃描後於8月22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wen31414@epz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人-000姓名)。 3.逾時報名或履歷表電子檔案未傳送、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4. 本職缺係代理本處職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業務,月酬標準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36,316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預估至112年6月25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5. 備註: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翌日起至111年11月19日止。 6. 聯絡電話:07-3611212轉628薛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