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23~2022-09-06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高等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大學法律系畢業。 (二) 大學畢業並取得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 (三) 律師高考及格。 三、現(曾)任法制、行政救濟或司法行政職務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選舉監察、公民投票相關業務。 二、訴訟、行政救濟相關業務。 三、受理法制疑義諮詢。 |
工作地址 | 中央選舉委員會(臺北市徐州路5號10樓) |
聯絡E-Mail | cecper@c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勿寄送紙本資料),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1年9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無則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案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 三、正取人員,依規定辦理商調,於商調函到達服務機關之翌日起1個月內未獲同意函復者,喪失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聯絡電話:02-23565477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