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徵求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2022-08-1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職系
名額 8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7-27~2022-08-15
資格條件 一、 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二、 甄選名額計8名,市府員額1名、都會區阿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太魯閣族1名。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各缺額按其所屬族群備取1名。
三、 歡迎具原住民族身分參加。
工作項目 一、 營造族語友善環境:擔任會議或宣導活動翻譯及翻譯相關文書。
二、 協助機關推動族語復振工作。
三、 語料採集及紀錄。
四、 開設族語聚會所,並任族語老師。
五、 開設族語學習家庭,並任族語老師。
六、 開設族語傳習教室,並任族語老師。
七、 協助沉浸式幼兒園推動部落(社區)族語學習活動。
八、 輔導族語保母。
九、 協助教會推動族語學習。
註:第1項至第5項工作為必辦推廣工作;另第6項至第9項工作,語推人員得視地方及族群特性,挑選適宜之工作辦理。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ipb.tycg.gov.tw/index.jsp)之訊息公告/徵才資訊專區之本公開甄選項下,下載報名簡章,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請A4格式依序裝訂):
(一)報名表。
(二)個人戶籍謄本。
(三)臨時人員履歷表。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六)相關工作實務經歷影本1份。
二、意者請於111年8月15日前交件至本局:
(一)以掛號郵寄本局教育文化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並請致電確認於截止日前送達本局,逾期恕不受理。
(二)親送至本局教育文化科吳先生收(請於111年8月15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局,並以本局收文戳章時間為憑,逾時不受理)。
三、聯絡人:03-3322101轉分機6684教育文化科吳先生。
四、薪資待遇:
(一)薪資:起薪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萬6,000元(按計畫薪資級距調整)。
(二)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依實際到職月份比例計算)。
(三)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薪傳級或優級以上合格證書者,每月薪資給予專業加給3,000元。
五、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甄試,未獲通知甄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甄選方式另行通知,另依成績高低排名順序錄取,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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