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專員~2023-02-21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3-02-17~2023-02-21
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學士以上學歷畢業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人員。
3.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且具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4.具有從事訴願、政府採購等法制行政等相關知能及工作經驗者為優。
5.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耐心溝通協調能力。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本局法令規章法制作業協處研擬。
2.國家賠償案件及後續訴訟處理。
3.業務單位法律爭議、政府採購會稿及訴願、行政訴訟案法制協處。
4.業務單位涉及相關行政(裁罰、訴願、行政訴訟答辯書狀)、民事、刑事訴訟等案件協處意見。
5.其他法制業務研析、諮商及闡釋或臨時指派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E-Mail tn106@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林婉茹股長
聯絡電話:06-2975119分機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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