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2-16

徵才機關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13~2023-02-16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2名)
(一) 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 具機關大額採購業務經驗及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三) 具機關辦公廳舍修繕及車輛管理經驗者尤佳。
(四) 具汽車及機車駕照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 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七) 除本國籍以外無其他國籍。
工作項目 (一) 協辦大額採購業務(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二) 協辦辦公廳舍修繕維護。
(三) 協辦本所車輛管理業務。
(四) 機關庶務工作。
(五) 可配合假日及夜間輪班。
工作地址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於112年2月16日前,以「本所收件日」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本職缺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秘書室張先生收。 (三)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585。 (四)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sanchong.ntpc.gov.tw/熱門服務/表單下載/三重區公所秘書室項下列印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務必親自簽名,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汽機車駕照(具備者提供)。 4、採購證照等專長證明(具備者提供)。 (五)凡資格條件不符或報名應繳證件有缺漏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律視為審查資格不合格;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e-mail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請務必注意e-mail通知面談之訊息。徵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六)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3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職缺月薪新臺幣(下同)26,900元整。 (八)應徵者無須上傳或檢附照片。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秘書室張先生;(02)29862345分機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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