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4-0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27~2023-04-06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或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熟悉電腦操作與文書處理能力。
4. 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
5. 具有客語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1. 客家人民團體推展客家文化補助計畫。
2. 客屬社團輔導業務。
3. 辦理諮詢委員會議。
4.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不須上傳照片),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1) 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2. 上傳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擇優錄取1人、備取2人,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無適合人員時,本局得予從缺。 4. 僱用期間及薪資: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2年10月),如遇期限屆滿或僱用之原因提前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每月薪資以約僱人員3等220薪點支給,折合新台幣28,534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5.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
聯絡E-Mail ab9512@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關本職缺應徵資格請洽本局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6028);有關本職缺工作項目內容請洽本局綜合規劃科許先生(連絡電話02-26729996#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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