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2-12-28~2023-01-03 |
資格條件 | 1.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 2.年齡:18歲以上。 3.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為佳。 4.本次甄試人員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相關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犯前二項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依法停止任用者。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8)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
工作項目 | 1. 協助辦理公所業務及文書作業。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
聯絡E-Mail | yl691100042@mail.yunli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應繳文件:填交表件請依下列順序置放,並自備繳交文件之影本。(除正本外繳交後不退還) A.履歷表(請自行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另身分證正本驗畢後歸還。 B.高中以上學校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學歷文件影本。 C. 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二、應繳表件不齊全者,不受理報名。 參加甄試者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報名日期:111年12月28日起至112年1月3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 報名方式:請現場遞送履歷表報名或傳送電子郵件。 報名地點: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聯絡電話:(05)7892001。 四、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7892001總務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