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1-03

徵才機關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2-12-28~2023-01-03
資格條件 1.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
2.年齡:18歲以上。
3.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為佳。
4.本次甄試人員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相關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犯前二項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依法停止任用者。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8)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工作項目 1. 協助辦理公所業務及文書作業。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聯絡E-Mail yl691100042@mail.yunli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繳文件:填交表件請依下列順序置放,並自備繳交文件之影本。(除正本外繳交後不退還)
A.履歷表(請自行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另身分證正本驗畢後歸還。
B.高中以上學校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學歷文件影本。
C. 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二、應繳表件不齊全者,不受理報名。
參加甄試者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報名日期:111年12月28日起至112年1月3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
報名方式:請現場遞送履歷表報名或傳送電子郵件。
報名地點: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聯絡電話:(05)7892001。
四、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7892001總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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