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消防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9~2022-05-27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消防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消防安全、公安檢修及防火管理業務。 2、局本部小額採購及營繕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本局後勤科) |
聯絡E-Mail | N35692@ntp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1年5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務必填寫自傳,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缺一不可):(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現職派令影本。(四)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二、甄選方式:(一)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三、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3064人事室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