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薪酬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29~2022-09-05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工作認真負責耐勞並能配合平日或假日加班。 三、與擬任工作性質之相當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臺北市清潔週、年終大掃除及清潔日工作推行事項。 二、環保相關經費申報及核銷事項、環保義工編組等有關事項。 三、各項公害防治宣導及公有空地管理事項。 四、鄰長自強活動經費核銷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08號8樓 |
聯絡E-Mail | bq-10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自111年8月29日至111年9月5日止,請採線上報名或Email報名(擇一),紙本恕不受理:(⼀)採線上報名者:⾄⾏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以A4規格之PDF檔上傳最⾼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經歷證明,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二)Email報名者: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表)及前開表件電⼦檔Email⾄bq-109@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約僱辦事員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承辦⼈是否收到電⼦郵件。 二、所檢附證件資料必須清晰可辨(應徵履歷資料及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撤銷僱用),檢附資料未齊全及未填自傳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視本所需求擇優面試(面試方式另行通知)。三、本職缺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四、約僱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1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五、約僱期間如約僱期限屆滿、約僱原因消失及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