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3-2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3-16~2023-03-22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具備汽車駕照。
2、景觀、都市計畫、建築、土木工程之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3、需配合加班。
4、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其他說明:
1、僱用期間:預計自112年4月6日至113年2月29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或留職停薪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薪資:月支報酬280薪點(約新臺幣36,316元),需另扣除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園、景觀、園道綠地等新建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2年3月22日前掛號郵寄「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5樓」臺中市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林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應徵者請註明「應徵約僱5等-公園景觀」。※<應繳證件>:A.應徵人員履歷簡表(請下載附件填寫,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
2、各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面試,時間另以手機簡訊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林小姐04-22289111#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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