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定期契約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3-16~2022-03-21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ODF及中文繕打)。 3、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4、具原住民身分者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情事、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6、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
工作項目 | (一)營所遺贈稅課1名:1、營所稅申報案件資料整理。2、營所稅倉庫資料整理。3、臨時交辦事項。 (二)綜所稅課1名:綜所稅申報書及附件整理。 (三)銷售稅課1名:協助營業稅及貨物稅相關業務。 (四)服務管理課1名:申報期間之動線引導及檔案室文書支援。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
聯絡E-Mail | NH18871@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工作期間:本次僱用為定期契約臨時人員,營所遺贈稅課、銷售稅課僱用期間為111年4月6日起至111年6月2日止;綜所稅課、服務管理課僱用期間為111年4月25日至111年6月24日。 (二)報名日期、地點及方式: 1、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1年3月21日(星期一)止。 2、報名地點: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人事室。 3、報名方式:於報名期限內洽詢人事室林主任報名,或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定期契約臨時人員」字樣。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備取人員將視當時核定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任用。 (三)報名應繳交文件:國民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履歷表(貼妥最近6個月2吋半身相片1張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及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待遇:每月26,266元。 (五)其他: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或未獲初審錄取者恕不接受另行通知及退件)。 (六)如獲錄取,再依各課業務所需及面談結果分配至各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