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24~2022-10-27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各該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留職停薪者請勿報名)。 (三)熟悉公文處理及戶政經驗者優先錄用。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者;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
工作項目 | 1.一般戶政業務(各類戶籍登記申請案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 |
聯絡E-Mail | clhr1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說明如下: 一、意者請於111年10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備妥下列資料掃描上傳至應徵系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3筆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另領有資訊相關證照、英文檢定或本國語言檢定證照者/檢附證明文件。 三、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2.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從缺。4.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四、連絡電話:(03)4521100轉230人事管理員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