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管理員(約用人員性質)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9~2025-05-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符合高考三級衛生行政、衛生技術或食品衛生檢驗類科所訂應考資格之相關科系為優。 三、持有食品、營養相關專業證照者優。 四、具工作熱忱,且具有食品相關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為優。 五、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六、持有汽車及機車駕照尤佳、願配合夜間及假日出勤。 七、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進口食品稽查及其相關事宜。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酬薪點: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度強化輸入食品查核管理計畫」支給,學士級(最高以學士級計算)235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6,261元,專科級193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29,780元。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待11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補助計劃,契約得延長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4年5月2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專案管理員」,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黃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初審結果預計於114年5月7日公佈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 徵才訊息,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三) 面筆試時間:另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四) 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名額: (一) 正取2人,視成績擇優備取4人以內。 (二) 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黃小姐, 聯絡電話:(03)3340935轉2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