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徵求 委託就服處公開徵選:聘用法務員(類別編號69)~2025-04-07

徵才機關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無(待遇:新台幣42,120元至50,760元)
職稱 委託就服處公開徵選:聘用法務員(類別編號69)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1~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行政罰鍰催收暨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作業。
二、協助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案件。
三、代理機關擔任行政訴代理人辦理後續答辯及出庭事宜。
四、協助承辦人員處理國賠案件。
五、協助機關同仁法律問題諮詢。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待遇:新台幣42,120元至50,760元)。
二、自實際到職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聘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起依聘用計畫表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三、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台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http:// 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四、詳情請至就服處網站查詢:114年第4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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