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25-04-08

徵才機關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4-01~2025-04-08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大學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1.辦理調解業務、法制及法律諮詢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斗苑西路138號
聯絡E-Mail a0988205975@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5.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業務相關問題,請洽民政課聯絡人:吳課長(04)8922117轉112。如有其他疑問,請洽人事室(04)8922117轉144、103。
★備註:本職缺為預估缺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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