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徵求 電信管理員~2025-04-03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
職稱 電信管理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8~2025-04-03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且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具有船舶電信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通(限)用級GMDSS值機員、通用級話務員或普通值機員以上證照。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本分署SSB、雷達操作、方探、報務、電信設備管理及維護等工作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聯絡E-Mail shengsin8144@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相關文件: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電信專業相關證照及證書、最高學歷證明、退伍令影本。
(二)請於本(114)年4月3日(星期四)前將上述資料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3樓人事室王先生收,或上網報名並上
傳相關履歷資料;請自行斟酌上述資料準備時間,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本分署得視報名甄選人員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四)月酬薪點:依照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薪,新進電信管理員支6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
35,420元。
(五)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總成績排定排名順序),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六)經錄取通知進用人員應在指定之日期完成報到簽約手續,否則以棄權論。
(七)簽約手續分二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者,即予解約;經考核合格者,完成第二
階段簽約手續後,繼續聘用。
聯絡人:王先生,電話:02-28053990轉分機36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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