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2、國內外大學相關院所畢業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1、公路工程施工審核、勘驗、管制及考核、預(決)算審核、執行及管控、工程採購案件。 2、公路工程品質稽查計劃擬定及考核、工程防災計畫研擬及執行。 3、工程爭議調解、仲裁或訟訴案件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3027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 |
聯絡E-Mail | yytsai@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另請上傳下列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簡要自述內依時間先後詳述工作經歷並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書。 (4)現職派令及最近3年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 (6)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聯絡人及電話:04-22230085分機122蔡小姐。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備取候補期間為甄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自動喪失候補資格,另如應徵者均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不符資格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