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5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個性積極及具主動溝通協調能力。 4.具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5.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差勤管理。 2.訓練進修。 3.保險福利(含員工協助方案及文康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到職時間:本職缺預計114年5月15日(四)起出缺,實際到職日可面議。 二、工作地點:本團(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2號) |
聯絡E-Mail | p133@ntso.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紙本掛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報名或親送文件報名,掛號或親送之收件地址:41341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專案助理」。 二、請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成冊: (一)簡歷表(請將ODF電子檔寄至p133@ntso.gov.tw彙辦)。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附照片、填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簽名)。 (三)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影本(正本於面試時查驗)。 ※以國外學歷報名者,請檢具下列學歷證明文件: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外交部授權機構、國內地方法院公證處或各地方法院所屬之民間公證人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學位證書中文譯本」等2項文件。 2、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五)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請註明服務職稱與起訖日期)。 三、報名期限: 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5日止[自奉核翌日起公告7日(含假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除初審合格本團擇優通知面試者外,餘不另通知。 四、起薪:新臺幣32,535元(241薪點,每點新臺幣135元)起,並視錄取人員最高學歷提敘,如具碩士學歷者,提敘二級(至251薪點);如具博士學歷者,提敘至261薪點。 五、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電話:04-23332133,信箱:p133@ntso.gov.tw。 六、本案視甄試成績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