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徵求 特約環境技術師~2025-05-05

徵才機關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特約環境技術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8~2025-05-05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者或經濟、國際企業、政治、國際關係、大眾傳播等學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得報考: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二)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區域環境管理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聯絡E-Mail chchchang@moenv.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方式:
1.、分為筆試及面試,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申論題。
2、筆試成績通過者,始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ema「訊息公告/環管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三)線上應徵:請於114年5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四)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4年5月5日前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特約環境技術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chchchang@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特約環境技術師-臺北辦公地點】。
(五)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六)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七)本職務正式人員核敘376薪點至472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5萬760元至6萬3,720元。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薪點為376薪點,折合薪資為5萬760元,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八)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轉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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