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5-05 |
資格條件 | (一)本職缺須為中央機關、學校所屬駕駛。 (二)國中以上畢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具備基礎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駕駛。 (二)公文郵寄、交換。 (三)檔案歸檔、掃描等相關作業。 (四)文書收文、分文等相關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裝訂):1.填寫駕駛履歷表,並貼妥近年內2吋之半身照片(附件),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請於114年5月5日以前,填寫相關報名表件並檢附證件,掛號郵寄至本署秘書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駕駛」字樣。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甄選,依甄選結果正取1名、備取1名。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逾期、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概不退件。郵寄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秘書室)。 聯絡電話:(02)89791196分機313,聯絡人:本署秘書室莊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