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科員~2025-04-25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8~2025-04-25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表演藝術演出活動規劃與執行。
2.協辦藝文場館營運事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3樓
聯絡E-Mail ag4931@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最近1筆銓審函、(2)現職派令、(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相關證照如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檔)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ag4931@ntpc.gov.tw(黃小姐),副本寄af2833@ntpc.gov.tw(李先生),並於主旨敘明【應徵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文教行政職系科員(A610041)】,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料未齊全或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人事室黃小姐 02-29603456分機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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