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少年保護官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2~2025-05-13 |
資格條件 | (一)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社會工作、心理、諮商輔導相關科系、組、所畢業。 (二) 具備以下任一證照:1.社會工作師證照2.臨床心理師證照3.諮商心理師證照。 (三) 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五) 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並能運用。 |
工作項目 | (一)在主任調查保護官或調查保護官督導下代理審前調查或執行保護處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00215屏東市棒球路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5月13日(星期二)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及逾期均不受理,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地址:900215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9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聘少年保護官職務代理人」。如有疑問,請電洽(08)7550611轉分機3136洪科員。 (四)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或本院網站(https://ptd.judicial.gov.tw)「徵人啟事」下載列印。 四、報名應繳證件: 所有文件請使用A4格式紙張製作,並以迴紋針夾齊、切勿裝訂;報名表應填列完整,繳驗文件務須齊全。 (一)報名表1份(並黏貼最近1年內彩色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影本1份(國外學歷須經外館驗證)。 (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免附)。 (五)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等)。 (六)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七)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