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徵求 幫工程司~2025-03-05

徵才機關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2-27~2025-03-0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大學(專)院校以上水利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土保持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工作項目 (一) 水庫操作運轉資料之統計、分析、研究及報表。
(二) 水庫操作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三) 水庫操作系統履約管理。
(四) 水庫操作相關機關之聯合運作及協調。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聯絡E-Mail vy646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於114年3月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徐先生收〈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三)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若由非現職人員錄取,須依規定報經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後始得錄用。
(六)聯絡電話02-26664950,聯絡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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