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0~2023-04-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資通安全等相關業務。 二、開放資料/政府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月支報酬:約僱五等一階280薪點(約36,316元)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E-Mail | KO49828250@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證件:1.簡歷表word電子檔(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下載);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其他書面資料影本(包含工作經歷證明、證照等,無則免附);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本案採線上報名,請至「本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上述應附證明文件;請於112年4月14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含未附前項指定之簡歷表word電子檔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歷,不合適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三、經本局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解僱人員,請勿投件。 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項下。 六、本案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