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衛生局 徵求 約聘督導~2025-12-31

徵才機關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7等4階
職稱 約聘督導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09-24~2025-12-31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
(二)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工作項目 一、綜提供中心人員督導與業務協調 。
二、推動中心年度工作計畫並督導執行成效。
三、覆核與管理中心相關服務資料。
四、督導個案討論會議及中心人員訓練事宜。
五、主持個案討論會及參與跨局處、跨網絡單位聯繫會議 。
六、督導中心業務及品質管理作業。
七、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依業務需求派駐本縣斗六市、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聯絡E-Mail yls933@yls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電子檔分別上傳。
二、聯絡電話:05-7002153,林小姐。電子信箱:yls933@ylshb.gov.tw。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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