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徵求 技佐~2025-12-08

徵才機關 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11-25~2025-12-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現敘或曾敘建築工程職系人員,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1個月,不在此限)。
四、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有形文化資產修復工程及相關規劃設計、監造、工作報告書等勞務案件執行,推動文化資產輔助專案計畫。
二、辦理、協助有形文化資產因應計畫、輔導、審議、修繕或管理維護相關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菸廠路1號
聯絡E-Mail a002206@oa.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備註: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8-7320415分機6512。
五、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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