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7-1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約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29~2023-07-11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文處理及MS-Office常用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三)富工作熱忱、細心勤慎、配合業務需要外勤及加班。
(四)具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地政或都市計畫等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公共工程督導相關業務。
(二)區段徵收公有土地巡查業務。
(三)工程相關法規研修。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聯絡E-Mail oa-1051@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工作期許、自傳等),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業訓練或實務經驗證明影本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oa-1051@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科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6,316元),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進用期間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7287329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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