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校安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5~2023-06-01 |
資格條件 | 肆、具備條件: 一、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具教育部核發校安中心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三、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工作熱誠、服務精神佳、態度佳且配合度高。 四、具備良好溝通能力、行政業務處理能力、電腦 office 文書處理能力。 五、具學校或公務部門行政工作資歷者佳。 六、具學生輔導事務或危機事件處理能力與經驗者佳。 七、無本簡章第拾陸點(附則)第一項所列違反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參、工作項目、地點及時間: 一、本署校安中心校安人員工作項目如下: (一)本署校安中心值勤專線接聽與處置。 (二)校安事件緊急處置與陳報(含校安通報、校安輿情等)。 (三)追蹤校安事件之後續狀況(含校安通報、校安輿情等)。 (四)協調各單位處理校安事件。 (五)督導轄屬單位及學校執行校園安全人員值勤及指導校安事件通報與緊 急處理。 (六)重大校安事件發生時,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協助處理與通報作 業。 (七)每日針對若干學校或單位實施電話查勤。 (八)值勤紀錄簿填寫。 (九)校安通報表點閱、審視,並於通報表之擬辦欄內簽註處理情形。 (十)如遇重大天然災害事件,配合輪值加派,協助各項災害(損)統計暨應 變聯繫等工作。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二、工作地點: 本署校安中心(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5 樓) 三、工作時間: (一)依本署校安中心安排進行值勤輪班。 (二)工作時間如下: (日班)07:30-16:00、(晚班)15:30-24:00、(夜班)23:30-08:00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有意願且資格條件符合者,請於 112 年 6 月 1 日前【郵戳為憑】檢附 報名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地址: 510 彰化縣員林市育英路 103 號)教官室張先生收」。並請於信封外(或 郵件主旨)註明應徵職務名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校 安人員」字樣及聯繫電話(手機號碼)。 二、對於報名相關事宜,可電洽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官室張 先生諮詢,電話:(04)8347106 轉 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