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03~2025-10-13 |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 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中心人事機構(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
| 聯絡E-Mail | cnh253@chnh.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10月13日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吳小姐收(地址: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並註明姓名、應徵職缺(人事機構科員)、白天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 (三) 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 本案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 (五) 聯絡人:04-7258131分機253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