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管理員(約用人員性質)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8~2025-07-3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ㄧ: (一) 符合高考三級衛生技術或食品衛生檢驗類科所訂應考資格之相關科系。 (二) 法律、會計、財務、金融、國貿、經濟、資訊管理、外語、企管等相關科系。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如公共衛生或食品衛生相關)工作經驗者ㄧ年。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局食安人員管理、各項行政庶務相關工作。 二、稽查食安相關資訊平台等內容資料之正確性。 三、辦理本市食安自治條例相關之人民陳情案件業務。 四、稽查及管考食品業者訂定回收銷毀機制與追蹤追溯,對食安虞慮業者主動通報下架回收等相關業務。 五、辦理實驗室食品檢驗、能力試驗及認證相關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衛生局秘書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萬8,948元(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應屆畢業者得檢附歷年成績單(學制之最後1學期除外)、在學證明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經切結報到時補繳畢業證書後,暫准應徵。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專案管理員」,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陳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預計於114年8月5日(星期二)併同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公告,請密切注意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訊息公告/徵才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 正取1人,視成績擇優備取2人以內。 (二) 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應屆畢業經獲錄取,至遲應於報到當日前補繳畢業證書辦理報到起薪,未於期限內補繳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