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8-06

徵才機關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31~2025-08-0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需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統計調查與統計資料處理等業務。
二、 協助辦理主計業務。
三、 審核各課室收支憑證及開立支出、收入傳票及各類憑證裝訂。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聯絡E-Mail 1006042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月支薪酬: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第6級給薪(每月31,450元)。
二、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汽、機車駕照影本、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如無則免附),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4年8月6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信封上請敘明應職職務:「主計室業務助理」職缺。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甄選結果將於面試結束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王小姐,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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