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徵求 約聘人員(7等)~2025-08-15

徵才機關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7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8-11~2025-08-15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需符合下列條件:(擇一)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需具備使用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能力。
四、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工作項目 一、潭子、大雅景觀維護行政業務。
二、辦理本隊專案工作業務。(后里環保公園、亮點公園)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陽明大樓)
聯絡E-Mail dadahuang@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採線上作業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上傳證件>:
A.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C.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聘用通知書。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黃小姐 04-22289111#39552。

其他說明:
一、約聘七等1名預計僱用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5年3月底),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酬金以約聘人員7等328薪點支薪(約新臺幣45624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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