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05~2025-08-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熟悉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者優先考量,具綜合行政職系調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包含郵件)之收、發文及系統維護作業。 二、各類公務文件郵寄及郵資核銷作業。 三、檔案管理作業。 四、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
聯絡E-Mail | robin50104@n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現職派令或異動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6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