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1~2025-08-14 |
資格條件 | 1. 須具備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2. 身體健康、品德操守端正、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 機場行李車駕駛勤務。 2. 車輛基本養護。 3. 須配合勤務需求於夜間或休息日出勤。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聯絡E-Mail | sysun@mo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外交部秘書處勤務科金科長欣潔,聯絡電話:02-23482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