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室主任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8~2025-07-28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院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四)不具外國國籍且未有雙重國籍者。 (五)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訓練及格證書及工程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綜理總務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
聯絡E-Mail | flora24019@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七、甄選方式:採擇優面試,成績100分。 八、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7月18日起至114年7月28日17:00止 (二)報名方式: 請於報名期間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需填寫簡要自述),並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佐證資料(詳報名檢附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未同意授權或未完整上傳佐證文件者,則屬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亦不另通知。 (三)報名檢附資料如下,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面試時請攜帶應徵資格所列條件之相關文件正本(驗畢發還): 1. 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自傳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或蓋章)。 2. 現職派令或最近一次派令。 3. 現職銓審函或最近一次銓審函。 4. 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5. 具結書(如附檔)。 6.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8. 考試及格證書。 9. 在職證明或經歷服務證明。 (四)連絡人: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7-5552565轉51461)。 九、面試時間及地點: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 十、錄取通知: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十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本次甄選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倘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