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法警) |
職系 | 無 |
名額 | 視成績擇優錄取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2~2023-05-31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檢查體格合格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二)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三)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四)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五)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六)重度肢障。 (七)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八)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九) 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十)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四、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應迴避任用之情事者。 六、報名書表請至司法院徵人啟事項下下載,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713-856947-4f8ef-1.html |
工作項目 | 代理法警職務。 |
工作地址 | 士東院區 地址: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地圖圖示 內湖院區 地址: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地圖圖示 士林簡易庭院區 地址:111062臺北市士林區重慶北路4段2號地圖圖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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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人事室楊小姐,電話:02-28312321#1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