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5-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月薪約36,316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5-02~2023-05-0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項目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須具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無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法制及國賠相關業務。
2.服務稽核。
3.協助民政志工及青年志工培訓管理。
4.本所新聞資料蒐集陳核閱及媒體聯繫。
5.協助檔案管理業務。
6.協助收發文業務。
7.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2年5月5日(含)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或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正反面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掃瞄合併成一PDF檔案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其 他: 1、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12年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3年3月下旬),惟僱用原因消滅(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以e-mail或電話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數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工 作 地:412015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秘書室)
聯絡E-Mail tmyan@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04〉24063061#331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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