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駕駛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2~2023-08-01 |
資格條件 | 1. 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 積極任事、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4. 具有汽車職業駕駛執照者。 |
工作項目 | 1. 公務車駕駛。 2. 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 3. 本局其他駕駛請假或出車時,須臨時支援派車勤務等。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 |
聯絡E-Mail | wca02115@wra02.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薪資待遇: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2. 一律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 112年8月1日止,以掛號寄至「新竹市北大路97號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甄選駕駛」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應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資料影本。 (5)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6)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4. 面試: (1)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怒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2)本局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調整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3)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正式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局通知到職任用。 5. 本案聯絡人:秘書室葉小姐03-5322334轉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