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3-05-25

徵才機關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12~2023-05-25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 專科以上畢業,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山坡地查報及水土保持工程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汐止區公所 221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聯絡E-Mail an6699@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作業報名: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112年5月25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另將下列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併簽名或蓋章後,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有助查核資料(如語言檢定證書或證明)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料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不予通知,若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電話及聯絡人:02-2641-1111轉256、吳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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