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徵求 輔導員~2025-09-11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9-01~2025-09-1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備行政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溝通協調、團隊合作及情緒控管之能力。
三、領有政府採購法基礎或進階訓練合格證明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發包人員。
二、專案契約(採購、查驗、驗收、結算):
1.採購及資材線上審核管理系統採購。
2.技能檢定配合辦理便當開口合約採購。
3.園區環境美化勞務採購案。
三、內部控制業務(配合業務)。
四、業務改進創新提案(配合業務)。
五、室內空氣品質標章定檢及巡檢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聯絡E-Mail edison12@w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依序掃描排列合併為1個電子檔),逾期或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且應徵資料齊全者,視業務所需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提供資料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81陳專員,工作相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00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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