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薪資33,75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之經驗者。 2.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相關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視業務需要加班。 3.具地政相關實務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熟悉地政整合資訊系統操作及應用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 13條、14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不動產經紀業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 |
工作地址 |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2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地價科4等約僱人員」: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AS6007@ntpc.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地價科4等約僱人員」)。 2.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其他專業證照。 5. 工作經歷證明。 6. 上述影本請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