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大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5-02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之人員。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者。 (四)具相關工作經驗,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熟稔電腦文書處理。 (五)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學習用心、能配合任務需要(例如工程進行),熟悉空調水電保養維修或建築裝修為佳。 (六)具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技術士或採購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 校舍電機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發包、訂約、施工期間督導、變更、驗收、結算及預算編列。 (二) 電氣、衛生給排水、空調、電梯、通訊、電機運轉設施等電力相關系統之操作維護保養管理。 (三) 電子教學設施及電力技工維修勤務分配與督導事宜。 (四) 能源管理及節能減碳相關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大學總務處分區總務組(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
| 聯絡E-Mail | rwhwang@utaipei.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5月2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七、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人事室黃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分區總務組技士〉聯絡電話與人員:02-23113040轉1705,黃小姐。 (二)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未繳證件之相關學歷均不予採計)。 1.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自本校網站下載),並請親自簽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證書。 5.公務人員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一般)(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履歷表書寫)。 7.其他:如採購證照、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