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心理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8~2025-06-27 |
資格條件 | 一、本國籍,需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甄選約用心理人員者至少須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心理等相關科系學士學歷。 四、具心理師證書者或具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工作經驗尤佳。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具統計分析能力(SPSS或其他工具等)及研究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詳如簡章,簡章及報名簡歷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tpd.moj.gov.tw)自行下載,若無法下載,請洽本所承辦人索取。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所輔導科蕭先生, 電話:(02)22611711分機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