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23~2025-06-26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採認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工作積極、服務熱忱及具有相關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公文收發與檔案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90241 屏東縣霧臺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
聯絡E-Mail | a770013@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人員請檢具以下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退伍令影本(無者可免)。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請檢齊以上文件影本,於114年6月26日前採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至本所(17時前),霧臺鄉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呂先生(08)790-2234分機181。 三、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 四、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回職復薪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