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6-26

徵才機關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6-23~2025-06-26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工作積極、服務熱忱及具有相關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公文收發與檔案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0241 屏東縣霧臺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聯絡E-Mail a770013@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人員請檢具以下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退伍令影本(無者可免)。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請檢齊以上文件影本,於114年6月26日前採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至本所(17時前),霧臺鄉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呂先生(08)790-2234分機181。
三、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
四、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回職復薪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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