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約新39,270元) |
職稱 | 約用技術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6~2025-06-30 |
資格條件 | (一)國中以上,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或汽車駕駛執照,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二)熟悉北埔鄉交通路網,具有服務熱忱,熟悉北埔鄉地理環境與歷史文化者尤佳。 (三)未有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紀錄;傷害、竊盜、詐欺、妨害自由、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酒駕等不良紀錄。 (四)無新竹縣政府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5點不得進用或迴避進用之情事。 (五)僱用後始發現有前二款情事,經本所書面查證屬實後逕予撤銷進用。 |
工作項目 | (一)駕駛幸福巴士,辦理乘客收費與統計。 (二)車輛清潔、一般維護事項、定期保養、定期檢驗、車輛維修。 (三)製作車輛保養維修紀錄。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北埔鄉公所(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及鄉內 |
聯絡E-Mail | 10003667@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即日起至114年06月30日止請逕至新竹縣北埔鄉公所1樓社會課初審(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及其他有利於甄選顯示個人特質足以勝任工作之其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應備文件:(1)甄選履歷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職業駕照;(5)駕照經歷證明;(6)無肇事證明;(7)良民證,上開文件於通知面試時填寫與補交。 (三)甄選方式:初審30%、面試40%與綜合考評30%,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以駕駛執照參加初審者於面試時應補交職業駕照;面試時間由本所以電話通知,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各項應備文件。 (四)僱用期間:以114年07月1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候用期間3個月,經本所評核通過後予以續用。 (五)上班日:需配合北埔鄉幸福巴士營運時間,包含各紀念日、節日及農曆過年期間。 (六)待遇:依本所約用技術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給付,每月新臺幣3萬9,270元,後續再視表現及工作量調整待遇。 (七)本次公開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惟本次公開甄選之應徵人員皆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八)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報到,以放棄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