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7~2025-06-24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之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二)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 (四)法制實務或行政救濟經驗2年以上。 (五)具國產、促參業務經驗或律師資格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部法規之訂修審查及本部法規疑義解答之研議事項。 (二)訴願案件之審議及相關行政業務之辦理。 (三)促參申訴、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懲戒覆審案件之審議及相關行政業務之辧理。 (四)辦理本部法規管制業務。 (五)其他法制幕僚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
聯絡E-Mail | ynliu@mail.mo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6月24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文件影本,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6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如親遞者,請送本部收發),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文件影本,郵寄財政部人事處劉先生收(地址:116252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法制處法制職系科員」)。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部得視需要擇優備取4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內。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有疑問請電02-23227442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