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月支報酬約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預估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1~2025-11-09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三、具基本電腦及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細心負責、品行端正者。 四、具工作項目人事業務經驗或熟悉人事管理及差勤系統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 辦理保險、福利互助、待遇及各項補助費業務。 2. 辦理退休、資遣及撫卹事項。 3. 差假勤惰管理。 4. 訓練進修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 |
| 聯絡E-Mail | v78531@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聯絡E-mail、填寫自傳末頁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本職缺應徵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或將資料影本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於114年11月9日前E-mail:V78531@gov.taipei)。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錄取人員經核定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布並以電話通知;面試平均分數未達8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若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遴用者,恕不退件與通知,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本職缺需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列入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任用計畫後始得進用) 五、本甄選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得依序遞補該職務編號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另應徵人員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 備註: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本所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離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