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17~2025-10-24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之一者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5.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6. 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轄區內觀光遊憩活動之規劃、宣傳及執行。 (二)管理處行銷推廣文宣品設計、製作。 (三)辦理影音圖片授權、新聞媒體、官網社群行銷之推廣等事項。 (四)協助辦理推動智慧觀光與資訊科技整合運用業務。 (五)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觀光署派駐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職缺(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
| 聯絡E-Mail | yafen-matsu@tad.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yafen-matsu@tad.gov.tw ◎報名文件: 一、報名者請下載填寫「外補甄選報名表」。(請參見本網頁下方「職缺相關附件」)。 二、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若考取多次等級,均請提供)。 (二)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國民身分證影本 (七)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八)若有語言能力測驗合格證書及採購專業證照,亦請一併檢附。 以上證明文件於掃描前,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如無法上傳,請掃描寄e-mail至yafen-matsu@tad.gov.tw信箱。 ◎本機關屬離島地區,支領第三級離島加給(基本數額9,790元,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 2%計給年資加成,最高以30%為限),並備有員工備勤室,提供遠道者住宿服務。 ◎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報名方式: 一、凡具前述資格條件又有意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4年10月24日(星期五)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並註明應徵之職缺(遊憩科科員)。 二、資歷審查合格、符合本處所需者通知面試,報名人員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擇優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處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聯絡電話:人事室 黃小姐 (0836)25631轉50,業務方面問題請洽-遊憩科科長(0836)-25631轉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