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280至376薪點,初任此職務者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進用。 |
職稱 | 聘用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7~2023-05-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土木、水利、水保、河海、環工等相關學系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關之訓練或水利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三)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同等程度(含)以上之檢定或具其他證明文件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科技發展計畫相關工作。 (二)國際重大水利政策、制度及技術等面向資訊蒐集與分析。 (三)計畫管考、政策企劃及簡報製作等。 (四)其他綜合性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12樓(水利署臺北辦公區)。 |
聯絡E-Mail | a100120@wr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報名者,請先至經濟部水利署網站(http://www.wra.gov.tw)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徵才」點選該職缺完成網路報名(請務必確認報名成功),並請至報名成功通知之電子郵件內,自行列印甄選報名表(附照片),並檢附身分證及學歷證明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證明資料,以紙本方式(請一律以A4紙張裝訂成冊)於112年5月26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經濟部水利署人事室(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組聘用研究員』。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及證明文件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如面試成績未滿80分者,則未達用人需求。 (三)備取:本案得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四)月酬標準:聘用六等280至376薪點,初任此職務者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進用。 (五)聘用期間:本職務經甄試錄取後,自報到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聘用,試用成績及格且聘用期間評核表現良好者,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及「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相關規定,一年一聘,並依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及本署年終考核結果評估是否續聘及辦理晉薪事宜。 (六)面試時間及正取、備取人員名單將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七)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2501558、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