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技士~2023-06-12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22~2023-06-1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調任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四、具備清楚之邏輯思考與口語表達能力、獨立研究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樂於學習新知,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者。
五、具電子、資訊、通訊、半導體相關領域工作經驗尤佳,具科技產業分析或科技政策研究相關經驗者優先考慮。
六、具備外語能力者尤佳(如有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子資訊、半導體等產業政策規劃與協調推動。
二、產業發展重要議題研析及重要產業發展計畫之審議及協調推動(如六大核心戰略產業、5+2產業創新、亞洲·矽谷等)。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產業發展處)
聯絡E-Mail wchsu@nd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12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外語檢定證明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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